2015年1月8日,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及《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的有关情况,介绍了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随着投融资改革的深入,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增加,包括仪器仪表在内的相关产业有望释放市场经济新活力。
本次发布会由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主持,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出席。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表,2014年底初步完成事项清理工作,公布取消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2015年6月底,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平台建设实现中央部门横向联通;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新机制,同时构建起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新机制。
罗国三介绍说,在精简过程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以外,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确实明确有些事项是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也要根据改革的要求、改革的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不再作为前置的条件。
据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卫东分析,2015年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一是将以深化体制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取消和减少审批事项,扩大企业特别是央企、国企的自主决策权利,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将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更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和运营,在部分省市或项目试行PPP等特许经营方式,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基建投资的融资支持。三是将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契机,加强内陆沿边交通、物流、仓储、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高沿海港口吞吐、转运和通关能力。
“从投资需求来看,我国在经历了30多年高强度、大规模开发建设后,一些传统产业相对饱和。但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正在大量涌现,对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性作用。”李朴民说。
过去两年,需报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减少了76%,但现行投资审批仍然存在前置审批过多、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罗国三表示,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前置审批,我们梳理了一下,大概有30多项,涉及20个部门,还有一类,20来项前置手续,就是没有法律法规甚至部门规章的规定,由核准机关自行要求企业提供的这些手续,办理每一项20天,举一个端的例子来说,50乘以20就是1000天,这样一定带来效率低下的结果。”
去年年底,有关部门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对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等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今年6月底,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将上报国务院,实行新的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罗国三强调,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是这次改革的核心目标:“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行政审批,对于少数重特大的项目,也会把环评审批作为前置审批,就是我刚才给大家介绍的30多项前置审批,今后就保留这两项半。其他的经过清理确认以后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还要保留,保留之后这些审批程序都要优化审批程序。”
罗国三在现场算了一笔账,按照过去的审批制度,从中央层面到地方层面,端情况下会出现一个项目历时1000多天的情况。“‘西气东输’二线沿线14个省区市,所辖70多个地级市,196个县,要把这四五十项前置条件办齐,有的甚至还要从乡镇开始办,可以想像,这是一个多么难的事。中石油有一个统计,审批文件1000多个,也可以说是1000多个章,用了4年时间才完成。”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李雪松表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很大空间。加快铁路、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既可对冲房产投资下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可带动钢铁、水泥、建材、装备、仪表、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但是,在土地财政紧缩和地方债务负担加重的制约下,靠政府投资以及平台融资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老路子难以为继。为保持基建投资平稳增长,必须切实改变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单一和民间资本参与动力不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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